首页 >> 协会 >> 通知公告 >> 文章正文

关于2023年公开征集海南省室内装饰行业维权专家团专家的公告

作者:海室协 发表时间:2023/8/16 9:45:27 阅读:人次
    

近年来,装饰装修领域消费纠纷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之一,给我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带来负面影响。为了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室内装饰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省消费者委员会、省室内装饰协会决定公开向全省征集室内装饰行业消费维权专家团专家(海口地区8名,三亚、儋州、琼海、万宁、陵水、澄迈、定安、临高、文昌、屯昌、琼中、白沙、昌江、五指山、乐东、东方、保亭各2名),为解决装饰装修领域消费纠纷和行业标准修订提供支持。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公益性。专家团由海南省室内装饰行业专家组成,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自愿为消费维权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二、专家条件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衷消费维权工作。

(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装饰装修和建材等标准。专业知识扎实践经验丰富,在本专业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三)年龄应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承担相应工作。业绩成果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三、工作职责

(一)为省消费者委员会、省室内装饰协会处理消费纠纷提供技术支持。

(二)参加省消费者委员会、省室内装饰协会组织的消费调查(体察)、商品比较试验、消费者评议等活动。

(三)为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完善进行研讨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五)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省消费者委员会、省室内装饰协会的声誉。

(六)不得擅自发表有违省消费者委员会、省室内装饰协会工作宗旨的言论;不得以所聘职务牟取个人私利。

四、聘任

(一)专家团成员每三年聘任一次,由本人自愿申请加入,由省消费者委员会、省室内装饰协会审核通过后公布。

(二)颁发专家团成员聘任证书。证书标明年度和聘任期限,期满后可连聘连任。

五、解聘

(一)本人不愿意、无法承担或不能够承担专家团成员工作的,应当提前一个月向省消费者委员会、省室内装饰协会递交申请;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纪律;

(三)因其他原因需要解聘的。

六、报名方式(长期有效)

有意者请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专业专长证明及报名表材料,寄送到海南省室内装饰协会。

传送邮箱:447473302@qq.com,相关纸质资料寄送至海南省室内装饰协会(地址:海口市椰海大道喜盈门广场A区写字楼4楼)

七、联系人及方式

协会何主任:0898-66551694

附:海南省室内装饰协会专家库专家报名

附件下载:室内装饰行业消费维权专家团专家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