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0日,协会消费者投诉站工作人员接到家住三亚市天涯区育林路凤凰水城业主黄女士打来电话,称其个人在装修户外花园时所遇到的问题,要向协会消费者投诉站投诉,寻求给予调解处理。
投诉问题为:2020年6月17日黄女士与被投诉人(简称:施工方)签订了户外花园装修合同工期为60天,工程预算总造价为:145000元,在施工过程中先后已付工程总造价款的95%款项,剩余5%在竣工验收结算后再支付。但因施工方原因无法在合同规定日期内并未完成合同约定的装修完工等相关事项,经多次催促,施工方至今也未安排相关工人干活无法进行竣工验收;另外还发现和施工方签署的装修合同里所列主材数量、面积比实际使用的面积、数量有出入,存在虚报、多收费行为,以及存在有木塑地板铺设高低不平,洗手台盘与确认尺寸不符,墙体刷漆起包、凹凸不平、未刷完、出现脱落现象等质量问题,要求施工方返工均未表态,并且不同意开具装修发票。目前业主对该公司很失望,想尽快解决自己这次施工所遇到的烦心事,所以求助协会出面解决。
协会消费者投诉站工作人员在电话中了解到黄女士反映情况后,非常重视此案,立马着手开展调解程序。因该投诉案现场在三亚市,协会在海口,现场察看和取证是调解工作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协会消费者投诉站立即启动由异地处理程序方案,与在三亚市的协会副会长兼消费者投诉站三亚组专家委员冯学明、富荣喆取得联系,说明对方投诉情况并把相关材料转发过去。冯学明副会长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主动与业主和施工方取得了电话联系,初步求证了事实过程,并与业主、施工方约定时间前往黄女士的家现场勘验、现场进行调解模式。
2020年11月13日下午14:00,协会副会长兼消费者投诉站三亚组专家委员冯学明、富荣喆一行,按约定时间前往位于三亚市天涯区育林路凤凰水城业主黄女士家。三方首先对施工合同进行疏理,发现合同存在条款不规范、工程预算及结算不完善注明不确定,给工程结尾工作留下了争议的伏笔,对此给予一一指正。
在黄女士指引下进行现场勘验后,三方确认了房屋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造成该情况的原因。
甲乙双方在协会专家们根据合同条款和现场勘验情况提出整改意见进行调解。
最后,在协会消费者投诉站专家委员们从专业角度认真分析和耐心的调解下,经过连续五个小时调解到19:00双方逐渐放下了因为缺乏有限沟通造成的成见与误会,并初步达成一致的维修调解方案,双方在协会消费者投诉站专家委员们见证下签订施工补充协议书。矛盾纠纷在坦诚友好氛围中给予解决。
解决装修纠纷途径的建议
消费者与装修公司双方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双方或单独一方请求消费者委员会、消费者投诉站调处委员会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总之,装修投诉一直是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为避免发生装修纠纷,广大消费者及施工方在对房屋装修时,一定要谨记:合同条款需详细规范、设计图纸要齐全、施工期限要约定、装修预算要弄清、材料进场要验收、施工现场多走走、竣工验收要全面、消费维权需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