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企业、各从业人员:
我们协会从2007年起,在行业内部开展诚信经营的信用等级评审工作,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今年5月30日,《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下简称《意见》),再次阐明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诚信经营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的重要性和具体做法的政策性指导意见。为此,协会决定响应国务院《意见》的有关要求,以“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原则,在原有的诚信经营等级评审的基础上,建立“海南省室内装饰企业诚信经营信用评审制度及信用档案”,该项工作将由协会秘书处于第三季度完成全部建档工作,希望广大会员企业积极配合为盼。
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秘书处建立以陈裕立为组长,以王抒为副组长的会员企业诚信经营信用评审及信用档案小组,领导和督促该项工作的开展。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下:
陈裕立:66551693、13078953571
王 抒:66551697、13036083233
二0一六年七月十一日
主题词:关于 建立 会员企业 信用档案 通知
抄 报:会长周文祥
海南省室内装饰协会秘书处 2016年7月11
(共印5份)